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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音乐专业委员会筹备工作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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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20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拟成立“音乐专业委员会”。委员会将按照全国教育大会部署《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办法》的文件精神,成立艺术专家人才库,制定面向音乐艺术培训职业方向评定机制及面向各阶层的艺术素质测评机制,落实加强教材体系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新时代美育教育工作及学术研究,为美育教育进校园,储备合格的师资力量。结合艺术职业培训工作及艺术测评体系,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现招募音乐专业各方向“委员”200名,加入“音乐专业委员会”筹备工作组,协助研究院构建各专业方向“音乐专业委员会”事务,探讨落实艺术测评工作实操落地工作,筹备工作组成员将直接纳入各音乐专业方向正式委员。
 
申请条件
个人委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国法。
(二)拥护本委员会的章程,并有加入本委员会的意愿;
(三)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在我省从事音乐教学、演奏者;
(四)不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但具备一定的音乐演奏能力,从事业余教学,学生成绩优良者;
(五)积极参与并配合委员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六)热爱音乐艺术,乐于热情资助委员会举办活动的人士。
 
单位委员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国法。
(二)拥护委员会的章程;
(三)有加入委员会的意愿,服务委员会发展;
(四)在委员会业务范围内中做出贡献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
(五)积极参与并配合委员会举办的各类活动;
(六)关心和支持音乐事业,愿意参加委员会活动。
 
申请流程
(一)熟知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音乐专业委员会章程,符合入会条件;
(二)关注“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公众号下载入会申请书或联系委员会工作人员;
(三)按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表,发送电子档到指定邮箱并邮寄纸质版至音乐委员会;
(四)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五)审批通过,接到“委员会同意通知”后,缴纳委员活动经费;
(六)由“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音乐专业委员会”发给筹备组委员证;
(七)即时在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网站、通讯刊物等予以公告。
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
2021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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