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艺术测评流程
社会艺术测评流程说明
社会艺术测评是音乐学习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不同于艺术考级,社会艺术测评不以级别作为主要考核依据,级别在社会艺术测评中只是代表作品的难度系数,它是记录每位学生学习每个作品,完成程度的重要性记录,参加测评的学员可以在不同时间段选择自己可胜任的不同级别作品进行测评。测评官会按照该学员对作品实际演奏情况给出相应的分值。给出的分值代表学员对该作品的掌握程度。社会艺术测评不存在跳级与否,只有对独立作品的实际情况做出积极客观的评价,它的侧重点在于记录每个学员学习过程的真实性,更有利于鼓励学生踏踏实实的完成好每一个作品。
社会艺术测评杜绝“为考而学,为考而考”,提畅感受艺术美、懂得美,通过艺术,塑造美的气质,美的心灵,不是为了证书而测评。社会艺术测评的记录性,对学生学习的测评过程进行完整记录,在相同难度系数的级别中,学生可以只学习一个作品,也可以学习多个作品,但无论多少,都会通过测评,及时记录。它采用可追溯的方法,来检验教学质量和学习成果的真实展现。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路径,将通过社会艺术测评,真实的、有记录性的、可视化的公开性呈现出来,有利于学生自我修正提升,更有利于选人单位遴选人才。社会艺术测评是有时效性的,它能够有效的体现出学员在机构学习和老师教培下,阶段性的学习成果。
一、报考对象
凡爱好音乐并具有一定音乐基础者(年龄、地区、职业、文化程度等不限)均可参加社会艺术测评。
二、专业设置与级别归属
(一)专业设置:钢琴、古筝、琵琶、小提琴、二胡、萨克斯管、长笛、爵士鼓、民谣吉他、电吉他、音乐基础知识、声乐等。(未有设置的专业可向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提出申报)
(二)级别归属: 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指定由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音乐教育研究所各专业委员会设置音乐类别测评作品。作品等级归属详情可登录:“广东艺术专业人才音乐测评”公众号进行查询。
三、测评收费标准
(一)音乐艺术测评收费标准由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音乐测评中心统一制定和调整。
(二)音乐艺术测评的最新收费标准,请关注:“广东艺术专业人才音乐测评”公众号,发送“测评收费标准”获取。
(三)音乐测评费用缴纳至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音乐测评中心指定的音乐测评指导单位,并由测评指导单位开具收据及发票。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由各区域的音乐测评中心及测评指导单位发布测评报名信息,本着方便的原则,参加测评的学生报名应尽量安排就近报名。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音乐测评中心指定的各区域测评中心以及测评指导单位,可在“广东艺术专业人才音乐测评”公众号上查询。各测评中心、测评点将按要求为考生办理测评相应手续。
五、报名方式
1、查找就近的测评指导单位进行报名。报名需填写《社会艺术水平测评电子报名表》、缴纳测评费用、提交考生本人彩色蓝底证件电子照片。
2、考生所在区域未设立测评指导单位的,考生可以在线报名,通过“广东艺术专业人才音乐测评”公众号选择“报名申请—测评报名”。进行在线填写信息报名。
六、测评须知
(一)考生在授课教师的指导下,依据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出的教材或大纲进行测评。
(二)考生每次测评每个专业只需报考一个作品,办理完报名手续后,恕不办理改报或退报手续。
(三)完整、准确、清晰填写报名表。
(四)电子照必须时考生近期免冠彩色蓝底照片。
(五)考生报名后,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评的,恕不办理退费手续。
(六)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对音乐测评活动有摄像、录像、出版、宣传及处理权利,测评活动视频、照片、肖像归属权,归属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所有。
(七)参加测评的考生须按测评指导单位所示时间、地点参加测评,自觉遵守纪律,测评信息与考生身份不符者,均视为违规处理。
七、测评时间与地点
(一)承办单位向管理中心申请确定测评时间后,各测评中心及测评指导单位应本着有利于组织测评和方便考生的原则来安排测评地点,制定安全预案,按要求办理测评手续,做好有关测评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测评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应该在报名测评时就向测评中心或测评指导单位确认测评地点及时间,并依照上报的时间、地点进行测评。
(三)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准时进行测评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延后。申请延后的考生,有可能会被安排到其他考场进行测评。
八、测评要求
(一)测评作品
每次测评,就是测评一个作品,作品完整性是测评的关键。
1、测评作品曲谱的选择需参考广东艺术专业人才音乐测评公众号发布的各专业曲目内容,填写作品级别必须一致。
2、每个专业有独立内容要求的,要按各个专业的具体要求参加测评。
3、测评要求每个作品需完整地演奏或演唱,并且现场进行录制上传。
(二)着装
在着装方面,考生应该保持整齐、干净、不干扰到考试的临场发挥。如:
1、能够穿着得体的演出服装。
2、妆容方面保持干净、整洁,不浓妆艳抹,尽量不要佩戴首饰和装饰物品。
3、不得穿拖鞋出席参加。
(三)礼仪
礼仪是展示考生个人风采和精神面貌的细节,也是对测评官最基本的尊重。好的表现,会给测评官留下良好的印象,有利于临场发挥。
1、演唱、演奏开始前考生向测评官鞠躬;
2、测评前要说:“老师好,我叫某某某,今天是XX年XX月XX日,我演奏/演唱的作品是XX级的《XXX》”
3、演唱、演奏结束后,向测评官鞠躬并大方地说声:“谢谢老师”
(四)作品测评时
1、测评过程中,考生要精神集中,听测评官讲述考试要求时,做到认真听讲、防止漏听和错听!
2、现场有视频录制,要大方面对镜头。
3、背谱、连贯;保持好演奏、演唱情绪
4、注意不要有错音和音准。演奏测评前乐器必须先调准。演唱测评前需要伴奏的考生,应该先确认好伴奏及音响。
5、在测评过程中因紧张等因素,导致发生演奏/演唱错误,需要坚持演奏/演唱,不要停下来纠正错误或从头再来,测评的目的是注重作品的整体效果。
(五)评分比例
1、弹奏准确性15分;2、乐感表现15分;3、速度正确性15分
4、难点掌握15分;5、节奏表现10分;6、音准表现10分
7、肢体展现10分;8、着装5分;9、仪容仪表5分
九、证书颁发及查询
(一)测评后, 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将颁发《社会艺术水平测评证书》。
(二)在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独立的证书服务系统中可通过几种方式进行查询验证。
1、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艺术专业人才音乐测评”进行查询验证。
2、登录广东艺术专业人才音乐测评官网:
http://gdysrcmusic.org.cn/上进行查询验证。
3、登录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官网:http://gdysrc.org.cn/上进行查询验证。
4、通过手机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社会艺术水平测评证书》上的二维码,进行验证查询。
(三)考生的测评现场视频将发布在官网上考生信息内,进行永久保存和随时查询。
十、网络视频测评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目前,国内疫情已经得到有效的遏制,但防控形势仍然保持高度警惕。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为让考生顺利开展测评活动,应广大考生的需求,配合当前各地疫情防控形式,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将开展音乐视频测评。
(一)视频测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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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线下音乐测评管理体系的基础上,新增“视频音乐测评”体系,考生通过线上报名,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视频录制,由测评中心或测评指导单位上传至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指定的各音乐专业邮箱,由测评员、测评官对录制的视频进行测评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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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承办单位在开展音乐视频测评前,须严格按照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测评规定,规范测评流程和备案制度。遵照本文件视频音乐测评实施细则,组织视频测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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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承办单位发布在线视频测评简章,当地考生按照简章要求进行报名和视频上传;测评报名时间截止后,由管理中心为考生分配测评员及测评官,同时督促测评员、测评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定。
(二)测评视频上传要求
考生报名、缴费流程不变,已经报名缴费的考生以下要求进行视频录制和上传。注意:像素大于720p,小于或等于1086p。
1、场地和服装要求
(1)场地的大小要满足考试拍摄取景的需要,取景须满足涵盖全身以及乐器的全部。录制环境安静,无噪音;场地布置尽量简洁,在录像时不得出现考生以外的其他人员。
(2)拍摄时须照明充足、拍摄画面明亮,不要逆光拍摄。
(3)服装整洁(尽量穿演出服出镜),不要过度化妆,不能遮挡面部五官。
2、拍摄技术要求
(1)视频要求定点拍摄,须使用横屏模式,拍摄过程中不可随意移动拍摄设备位置。
(2)考生和乐器须完整进入画面,考生面对镜头演奏/演唱,演奏/演唱时不得中断。
3、视频测评上传流程
(1)考生的单项作品视频需独立录制,录制完成后修改视频文件名,视频文件名修改为“姓名+作品+区域”。
(2)将修改好文件名的视频分级别打包压缩,即每个级别打包一个压缩包。
(3)将压缩包发送至各个专业委员会邮箱。邮件注明测评单位的名称以及附考生信息表。
3、视频测评测评员评审要求
(1)为确保视频测评执考过程中的规范性、专业性、科学性,严格按照依据本文件进行执考。
(2)测评员、测评官由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聘任,必须取得中心颁发的《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测评执考证》。视频测评评审活动过程中,执考人员应当持有执考证,以备查验。
(3)执考测评员、测评官由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聘任和派遣,实行回避制度,测评执考人员的专业必须与审批的专业一致。
(4)为了保证视频测评活动的公平公正,测评员、测评官执考过程中须按照如下细则进行:测评成绩的评定根据考生实际演奏中的以下几方面作为参考:识谱正确度、节奏表现、音准表现、演奏/演唱方法、乐感表现。测评员在评审过程中,完整观看考生视频,测评员在听完视频后为考生给出相应的评语,并给出最终分数。
(5)测评成绩打分实行百分制,测评员评审后由测评官进行最终审核,在最终成绩给出后,任何人不得更改与调整。
4、视频测评违规处理
(1)考生在测评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取消该考生测评资格。
(2)考生报名曲目与演奏曲目不一致,视为测评不合格。
(3)测评员未执行视频测评执考有关规定,取消测评员执考资格。
(4)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在测评巡视当中出现的其他违规问题,按照测评相关规定处理。
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
音乐测评办公室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