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最新公告>政务公开
最新公告
政务公开

专业委员会架构及职能说明

编辑:admin   浏览次数: 3619













一、专业委员会制度及基本职能
1、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各专业委员会的架构设立为合议制,人员分为常务与非常务。
常务人员,是指能全职行使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人员,组成常务理事会,其中包括常务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常务理事、常务委员。其权力职责是:
(1)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2)协调各办事机构及其它机构开展工作;
(3)提名主任、副主任、理事、委员、办事机构及其它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权利,交由常务理事会决定;
(4)决定办事机构及其它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
(5)处理其它日常事务。
非常务人员,是指与会期间全职行使职能工作,闭会期间,兼职行使职能工作的人员。其权利职责是:
(1)对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2)选举和被选举为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理事、常务委员的权利;
(3)宣传委员会的宗旨,维护委员会形象的义务;
(4)积极参与委员会委托的工作;
(5)积极参加委员会的评审、测评、艺术交流活动和培训计划,并对各地区开展的艺术交流活动,进行学术研究。
2、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各专业委员会日常工作
(1)制定该专业职业评审体系,实施制定职业培训工作和评审工作安排。
(2)制定该专业社会艺术水平测评体系,并实施社会艺术水平测评工作。
(3)提交上报达标的职业人员及社会艺术水平测评人员名单。
(4)组织各级专家不断修正并完善评审考核体系内容。
(5)组织各地区专业研讨会和工作会议、发展委员。
(6)策划及参与研究院各项活动。
(7)向上级单位提交申报该专业委员会工作档案。
(8)向各单位(含研究发展中心、理事单位、测评中心)发布各项考核及活动工作流程,并指导实施。
二、专业委员会各岗位职能说明
常务副主任:该专业委员会创会委员之一,同时,为专业委员会的总负责人,负责经费筹备、经费调配、日常管理及运作等。组织委员会完成“职业培训”、“职业评审”、“社会艺术水平测评”的教程,以及考核内容的工作。组织专业研讨会,制定行业标准。直接对接音乐教育研究所,进行工作汇报及提出工作建议。常务副主任一般无任期限制,由音乐教育研究所任命。
秘书长:该专业委员会创会委员之一,辅助常务副主任日常内务工作,对委员会资金进行管理和分配。协调常务副主任及主任的工作。发布委员会公文文件,指导各单位实际工作,监督执行进度。秘书长一般无任期限制,由常务副主任及音乐教育研究所共同任命。
副秘书长:该专业委员会创会委员之一,辅助常务副主任对外工作,负责各地区职业培训、考核,社会艺术水平测评等具体工作安排。副秘书长一般无任期限制,由常务副主任及音乐教育研究所共同任命。
主任:具有该专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审核由委员会成员提案的各项专业考核指标,与专业人员召开研讨工作会议,并敲定各项考核内容及指标,通过指标制定培训内容,形成培训教材。为委员会制定中长期方向及目标,领导委员会成员朝着制定的方向及目标进发。主任的任命由委员会选举制度推选而成,任期4年,最多可连任3年。主任将作为专家顾问纳入到“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艺术专家库”和“广东艺术专业人才管理中心艺术专家库”。
常务理事:负责在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分管各地区文件传达,业务拓展工作,联合各地区常务委员对该区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常务理事一般无任期限制,由常务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共同任命。
副主任:负责分管各方向的工作,协调主任完成专业考核指标和职业培训内容、社会艺术水平测评等工作,对基层各个点进行实操指导工作。副主任的任命为委员会选举制度推选,任期4年,最多可连任3年。
常务委员:负责各地区实际日常工作,向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常务理事汇报各地工作情况及提出修改方案意见。向各地区委员传达专业委员会意见和文件精神。常务委员对理事有选举权,对该地区专业发展研究中心有建议权和监督权。常务委员在30名委员中产生,随换届选举而评选升级,直接管理及协调至少30名委员的工作,向委员传达专业委员会各项活动及文件精神。
理事:理事是由常务委员推选产生,直接管理及协调至少5名常务委员的工作。对主任、副主任有选举权。
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必须是发展研究中心或测评点。理事单位负责组织该地区委员的专业活动及研讨会,承办职业培训、评审及测评工作。获得专业委员会最新活动资讯及文件资料。理事单位作为常设单位,只要具备以上条件,即可授予,不受领导换届选举影响。
委员:委员为该专业的专业人员、职业人员或爱好者,需要有推荐人推荐,通过提交资料审核后获得委员资格,委员可以参与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获得该行业的前沿信息。委员不受领导换届影响,自愿保留身份,拥有对常务委员、理事的选举权。
三、成立及工作流程。
1、申请成立专业委员会流程
(1)由发起人,向“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音乐教育研究所”提交申请资料,包含: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员会常务人员架构表。100名启动委员名单。
(2)获得“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音乐教育研究所”批准,通过向“广东美育教育研究院”指定“音乐教育研究所”第三方运营公司“爱能教育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缴纳100名启动委员及常务人员首年费用,费用标准以公布的附件为准。
(3)由“音乐教育研究所”第三方运营公司与“专业委员会”第三方运营公司进行签订协议,并由“音乐教育研究所”给予该机构授权。
(4)由“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音乐教育研究所”印发专业委员会委员证,并于网络进行公布。
2、工作流程
(1)专业委员会成立获得批准后,拟定领导层名单及委员会章程,并在三个月内筹备委员会成立大会。
(2)成立大会中宣布第一届管理层名单,设立选举机制,以及专业委员会章程。年度计划。
(3)专业委员会成立后,三个月内需制定对该专业的“职业培训及评审” 机制和“社会艺术水平测评”机制,完成第一版本的可行性实施体系。其审核级别和基本评定要求,依照《广东艺术专业人才音乐艺术职业类评定指南》的框架进行。机制设定完成后,提交音乐教育研究所进行备案。
(4)组织启动工作会议,启动并试运行该机制。在运行的过程中进行更优化的调整。
(5)对各地区的测评中心、测评点,发布该专业的测评条件及要求,并予以指导,辅助各地区测评中心或测评点进行落地实践运营。
 
 

 
                                                                                 广东省美育教育研究院
                                                                                       2021年2月14日

联系我们
扫一扫,关注我们